哪些并非“私事”的人員可以申領因私普通護照?

發(fā)布時間:2012-02-20 12:01:09 閱讀:8584 次

三資企業(yè)、外商機構中的中方雇員和國有集體股份制企業(yè)等因到國外培訓、從事商務活動等的需要而派員出國出境的,并非個人“私事”。但根據(jù)他們的情況又并非“公務”,我國有關部門商定,這些人員也可以到公安機關的出入境管理部門申領因私普通護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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